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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藏珍品 |
获奖作品 |
校刊荟萃 |
第一章 宗旨
第一条 彰前贤励后学,全面收集、永久保存、集中展示文理人(在我校学习工作的教职工、学生和校友)的著作和能够反映绍兴文理学院历史与现状的各种特色资料,促进学术交流,加强图书馆与教学科研工作、学科建设工作和师德学风建设工作的联系,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文献服务功能、信息知识传播功能和学校精神文化的展示功能。
第二章 收藏范围
第二条 收藏在我校(含绍兴文理学院前身各所学校)学习工作过的教职工、学生和校友的所有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物。包括各类著作(含著、编、译、审)等公开出版物;资深教授的手稿、文稿、日记和笔记等;名人字画、书法作品、印章、乐谱、电子出版物和奖品等;我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和校内出版物;对我校历史、人物进行研究的著作等。
第三条 收藏时间自我校前身山会初级师范学堂1909年创立以来。
第四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著者签名本,将作为绍兴文理学院文库的核心藏书。
第三章 管理办法
第五条 文库藏品的获得以通过向学校各部门、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征集,接受捐赠为主要方式,以馆藏文献调集和购置为辅助方式。欢迎著者签名捐赠。对于业已辞世者,其亲友可代为捐赠。凡捐赠藏品者,颁发绍兴文理学院文库收藏证书。
第六条 绍兴文理学院文库为所收集的藏书建立单独的财产帐。所有藏书加盖“绍兴文理学院文库藏书”专用章,力求保持书品原貌。
第七条 文库藏品是图书馆特色馆藏的重要组成部分,入藏作品要进行登记、分类编目,并同步建立文库数据库和网上文库,为读者提供多角度的检索途径,提高文库的利用率。
第八条 图书馆设置“绍兴文理学院文库”特藏室,收藏与陈列文库藏书,由专人管理。不提供常规性借阅。文库藏书按著者进行排架。
第九条 捐赠者参加种类评奖、职称评审、教材评审时,绍兴文理学院文库为其提供相关服务。